大河网刊发我校教师靳晓华研究文章:极端自然灾害对城市的影响
靳晓华:极端自然灾害对城市的影响
自然灾害是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暴雨、暴雪、洪涝、干旱、山洪、高温、台风、龙卷风、地震、滑坡、泥石流、海啸等。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报告《气候变化2022:影响,适应与脆弱性》指出,气候变化的影响正变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难以管理。气候变化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将随着气候持续变暖而迅速增加,带来严峻、不可逆转的风险,人类和自然将会越来越难以适应这些风险。随着全球气候条件的变化,未来全球极端天气以及极端天气导致的极端自然灾害也会变得越来越多,民众会明显感觉气候越来越不正常、灾害现象越来越多。
根据应急管理部2021年全国自然灾害基本情况,2021年我国自然灾害形势非常严峻,是极端自然灾害多发的一年,自然灾害以暴雨洪涝灾害、旱灾、风雹灾害、台风、地质灾害、地震、低温冷冻和雪灾为主,森林草原火灾、沙尘暴和海洋灾害等也有不同程度发生。上述自然灾害基本情况中提到的“极端自然灾害事件多发”,与民众切身感受一致。
极端自然灾害是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国家应急治理的重要议题。近年来各地频发的极端天气灾害已经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资金、人口等资源进一步向城市区域聚集,一旦发生极端自然灾害,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也将显著增加,更容易导致人员伤亡,严重威胁人类生命安全,基础设施更容易遭到破坏,严重影响人类生产生活。而城市应急管理体系是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对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来说至关重要。
2021年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发布的第六次气候变化评估报告指出,由于人类活动,导致全球气温比工业社会前上升了1℃,正快速逼近《巴黎气候协议》制定的气候警戒线(上升1.5℃)。气候变化导致极端高温天气频发,随着全球气温的不断升高,极端高温干旱发生的时间间隔在不断缩短。极端高温使冰川加速融化,导致海平面上升,海水的酸碱值和含氧量大幅降低,同时加剧区域内水循环,带来更极端的降雨和干旱,形成恶性循环。极端自然灾害除了对农业生产生活带来影响,给人口较为集中的城市也带来更严峻的挑战。
极端暴雨洪涝灾害对城市的影响
极端暴雨洪涝灾害极易导致人员伤亡、房屋倒塌损坏等,甚至会引发地质灾害。根据2017—2021年自然灾害情况,2017年、2018年、2021年暴雨洪涝损失分别为1909.9亿元、1060.5亿元、2458.9亿元,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比重分别为63.3%、40.1%、73.6%,尤其是2021年河南、湖北、陕西、山西等省遭遇极端暴雨洪涝灾害,经济损失惨重,导致暴雨洪涝损失在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中比重较高,达到73.6%。由此可见,暴雨洪涝灾害是我国自然灾害中的主要灾害。
随着全球的气候显著变化、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城市极端暴雨洪涝灾害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城市极端暴雨洪涝灾害不断发生,统筹发展与安全问题刻不容缓。由极端暴雨天气引起的城市洪涝灾害往往具有突发性强、隐患点多、影响面大、次生灾害类型多、损失巨大等显著特点,因此城市洪涝灾害的防控工作极其复杂,极具挑战性。加强极端暴雨天气的自然灾害防御,刻不容缓,了解极端暴雨洪涝防范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可以有效避免或减轻损失。
极端暴雨灾害中“极端”的含义从三个方面来体现:一是暴雨强度大,小时降水量突破历史极值。二是暴雨范围广,除了城市主城区外,城市周边县市也会受到影响。三是从城市防洪排涝角度看,极端暴雨远超现有排涝能力和规划标准。尤其是北方城市,排涝设施设计标准较低,无法应对极端暴雨,导致严重积水内涝,地铁、隧道、桥涵、小区地下空间容易受淹。
从全国特大暴雨灾害情况看,极端暴雨灾害对城市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人员伤亡大,极端暴雨灾害是导致城市居民死亡失踪人员较多的主要自然灾害。极端暴雨灾害由于降雨强度大,城市排涝困难,地铁、隧道、桥涵、小区地下空间甚至道路积水都容易造成淹溺。二是财产损失大,极端暴雨冲毁桥梁、房屋等基础设施,同时易造成大量机动车泡水受损,此外暴雨造成底层商铺进水,导致大量商品因泡水受损。三是生活影响大,极端暴雨易导致路面积水较深,会造成城市低洼地和立交桥积水,使道路交通中断,同时城市小区地下空间和重要公共设施容易受淹,城市断电断水断网,工厂停工、停产,给居民生活带来较大影响。四是应急救援难度大,由于出行受阻、通信不畅,求救人员很难得到救助,同时由于排涝基础设施和抽排设备能力不足,地铁、隧道、小区地下空间很难组织有效救援。
极端高温干旱灾害对城市的影响
干旱是一种缓慢演进灾害,其严重程度也呈现出典型的缓慢演进特征。正是由于干旱灾害的缓慢演进性,其风险积累与发展的趋势不易监测,最终会导致重大影响。
缓慢演进的旱灾不易察觉,常常会使地方应急管理系统忽视物资准备等工作。因此,防汛抗旱需要把情景设想得足够复杂,把应对方案制定得更为全面。如此,才能在极端天气突袭之时,及时启动既定方案,尽可能地降低极端旱灾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负面影响。
根据我国气象干旱等级划分,气象干旱分为无旱、轻旱、中旱、重旱和特旱,特旱的主要特点是由于长期高温少雨或无雨致使土壤出现长时间水分严重不足,导致植物干枯、死亡,对生态环境和农作物造成严重影响,对人畜饮水、工业生产产生较大影响。特旱往往旱情达到50年一遇,对于极端干旱目前还没有专门进行定义,从实际情况看,极端干旱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一是干旱程度超过特旱标准,频繁打破干旱持续时间纪录,多数超50年一遇;二是发生特旱的区域范围广,给区域范围内的农业、工业和居民生活带来严重影响;三是气候条件相对湿润区域,之前未发生严重干旱,近年来也出现严重干旱现象。因此,极端干旱是由于全球气候改变而引起的打破常规,使该区域原来旱情发生明显恶化的一种干旱情况。
极端干旱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夏季极端干旱往往伴随着极端高温,如2022年长江流域夏秋连旱,连续多日气温达40℃以上,高温天数突破1961年以来有气象记录的最高值。二是极端干旱范围广,除中国在2022年夏季发生极端干旱情况外,极端干旱甚至席卷了北半球。
极端高温干旱灾害对城市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持续高温干旱,酷热难耐,居民用电量激增,城市居民用电资源高度短缺。同时由于多地河流断流,水电站发电量减少,加剧了用电短缺情况,影响能源化工、电子信息等产业的运行。二是极端高温极易引起其他灾害,如城市火灾等。三是极端高温极易带来一系列城市病、瘟疫与社会冲突问题,对居民生产生活造成负面影响。
极端台风和强对流天气灾害对城市的影响
世界气象组织将台风定义为:台风是中心风力一般达到十二级以上、风速达到32.7m/s的热带气旋。近年来我国每年都有4~10个台风登陆,频繁出现风力≥16级的超强台风登陆,给沿海省市带来严重灾害。2019年8月10日,台风“利奇马”在浙江省温岭市沿海登陆,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达到16级,形成超强台风,造成9省市受灾,导致7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15.3亿元。台风具有很强的区域性,主要影响广东、福建、浙江、上海、江苏、山东、辽宁等沿海省市,沿海地区各城市也会受到台风影响。
台风灾害对城市的影响主要有:一是台风具有极强的破坏力,足够损坏甚至摧毁陆地上的车辆、建筑、桥梁等。尤其是在建筑物没有被加固的地区造成的破坏会更大,使户外环境变得非常危险。二是台风会导致潮水漫溢,海堤溃决,海水倒灌,冲毁各类建筑设施和居民房屋,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台风使电力及通信设施损坏,导致断网断电。四是影响交通出行,使公共交通瘫痪、火车和航班延误。五是易造成疫病,生态遭到破坏。如台风导致海堤溃决,海岸线被侵蚀,海水倒灌造成土地盐渍化,同时台风引起的洪涝灾害也极易出现疫病。
强对流天气是指伴随雷暴现象的雷雨大风(≥17.2m/s)、龙卷风、短时强降水、冰雹。强对流天气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空间尺度小,水平覆盖范围大约在十几公里至二三百公里,甚至小到几十米;二是持续时间短,一般持续一小时至十几小时,短到可能只有几分钟;三是具有突发性,刚刚还风和日丽,突然就风云突变。正是由于以上特点使强对流天气表现出发生突然、移动迅速、天气剧烈、破坏力强的灾害性天气特征,容易造成农作物受灾、房屋树木倒塌、通信电力中断、交通受阻和人员伤亡。
强对流天气不仅能造成经济损失,还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2021年4月30日,江苏沿江及以北大部地区遭受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袭击,南通沿海局地风力达13~15级,最大风速达47.9m/s(15级),多地大风观测突破建站以来历史极值,引发严重风雹灾害,造成2.7万人受灾、28人死亡。此次强对流天气灾害是我国近年来造成人员伤亡最多的强对流灾害之一。
对于城市来说,房屋相对坚固,影响较大的是门窗广告牌等脱落、通信电力中断、交通受阻和人员伤亡。由于城市是人口密集区域,通信中断影响正常信息交流,电力中断导致居民生活和工业生产受到影响,交通受阻导致车辆和人员出行困难,正常学习工作受到影响。
近些年,自然灾害、极端天气等突发性事件频频发生,城市作为一个开放性的系统,内部极为复杂,常常面临着很多的不确定因素,未知风险也不断增加,提高城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至关重要。城市的基本特征是要素聚集,不仅是建筑密集、人口聚居的区域,同时也是生产、消费、各种交换的集中地。随着城市规模越来越大,防灾减灾和应急能力若没有及时跟上,极端自然灾害给城市带来的损失也将越来越严重。面对极端自然灾害,城市应急管理存在一系列问题,如针对常规条件建设的城市硬件设施应对能力明显不足;由于既往的经验和习惯,防范部署不到位;面对极端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滞后、应急统一指挥缺失;极端自然灾害导致城市交通、通信瘫痪,导致应急管理不畅,部分应急救援行动滞后甚至无法开展。因此加强极端自然灾害影响下的城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刻不容缓。
【作者:靳晓华,博士,中原工学院能源与环境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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